离婚案第一次开庭,是四个月后。
母亲已经能扶着墙走几步。
出门前,她替我理好衣领。
又把一枚金戒指戴到我手上。
“这是妈妈给你的。”
“和贺家没关系。”
戒圈有些旧。
是她年轻时一点点攒钱买的。
我摸了摸上面的细纹。
心里很安静。
法庭上,笔迹鉴定结果已经出来。
配偶同意书上的签名,确实是伪造的。
维修公司负责人也承认,虚假定损由苏棠提出,贺明川确认。
目的就是把钱从共同账户转出去。
我的二十八万元婚前存款,有完整流水。
装修款、家具发票和还贷记录,也一张不少。
贺明川的律师提出调解。
视频里的他瘦了很多。
开口第一句却是:
“沈晚,我可以把房子给你。”
“你别离婚。”
审判员提醒他回答问题。
他看着我,半天没有说话。
我提交了医院的伤情记录。
还有母亲的手术时间表。
“我母亲急救时,他隐瞒真实用途,把我的钱转给别人。”
“在病房里,他为了维护第三人动手打我。”
“我不接受调解。”
“我们也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。”
贺明川低下头。
一个月后,判决书送到我手里。
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,准予离婚。
婚房的赠与损害了我的财产权。
同意书上的签名也是伪造的。
所以赠与无效。
房子恢复到贺明川名下,再作为夫妻财产处理。
最终,房子归他。
他需要返还我的二十八万元婚前存款。
还要补偿装修款、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中属于我的份额。
我的嫁妆、首饰和私人物品,也全部取回。
执行款到账那天,我先把江叙借的钱还了回去。
他很快打来电话。
“阿姨康复还要用钱,不急。”
“欠条上写了还款日。”
“我不想失约。”
电话那头笑了一声。
“那利息怎么算?”
我愣了愣。
江叙继续说道:
“等阿姨能出门,请我吃她做的清蒸鱼。”
母亲在旁边听见了。
她笑着说,一定多放两勺盐。
我也跟着笑了。
阳光落在手上的金戒指上。
亮得温和。
这一次,我拿回来的不只是一笔钱。